永安保险一营销员去年1月27日因公司责任命丧办公室,时隔一年永安方面始终推责不管,家属屡次讨要说法未果。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 近日据网上爆料称,永安保险一营销员去年1月27日因公司责任命丧办公室,时隔一年永安方面始终推责不管,家属屡次讨要说法未果。中国经济网记者为此致电该公司,相关人员称在外检查工作,暂不能回答有关问题。
据报道,死者刘琳琳系永安保险河北分公司承德围场营销员,事发当日在围场营销服务部办公室内死亡。当地公安部门现场勘察初步认定,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与永安保险公司将办公室设置在发电机房有关。
据刘母称,此后她与公司经理石淑娟联系,对方态度非常蛮横,“公司视员工生命如草芥”。并且,她还爆料,永安保险围场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公司经理仍是水利局正式职工,在永安只是从事第二职业。
对此,有网友评论,永安公司这样处理完全不讲人性。还有网友质疑,公司就如此冷血漠视员工的生命吗?
据了解,永安保险成立于1996年,目前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各类营业机构795个。其中,营销服务部510个,员工达1.2万余名,总资产近百亿元。其网站宣传称,一直努力实践“为客户创造满意,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的企业使命。可当面对自身员工的命陨,却没能等来符合人之常情的结果。
有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不管被害人是不是一氧化碳中毒致亡,只要是其在工作在岗期间猝死,根据国务院2010年12月20日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的规定,均可视同工伤。根据规定,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应由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如果单位不作为可以由近亲属提起。因此,被害人家属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保险业基层员工一直存在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等问题。不少保险营销员总感觉被人瞧不起,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这里面的根本原因就是保险公司对内部员工不够重视,“以保费论英雄”的思路下,置员工的合法权益与职业前途而不顾,致使行业内人员流动量大,大量“孤儿”保单涌现,不利于保险业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
在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在履新不久的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也明确提出,目前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其中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认同”,即一是消费者不认同,二是从业人员不认同,三是社会不认同。显然,要扭转“不认同”为认同保险企业需要从自身内部做起,从保障公司员工权益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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