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理财网讯:日前有消息称,央行27日召开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分行领导到京参会,研究部署于明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尽管央行方面并未对此消息做出官方回应,但从多方意见分析,存款保险制度近期推出已经成为高概率事件。
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
存款保险制度,即银行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如果有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保险机构将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系统稳定。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一直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由国家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在该制度下,问题金融机构的破产风险最终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转移,实质上形成了由财政买单的局面,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加了财政负担。
1993年,存款保险制度首次提出,但始终未能落实。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节奏加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被认为是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基础设施。业内专家表示,利率市场化直接冲击银行的其他收益,有些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受损厉害,必然会被淘汰,需要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资金价格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需要环境的铺垫,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会上,明确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纳入2014年重点工作。
近期,央行高层更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频频吹风。10月30日,央行副行长易纲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接近成熟。央行副行长胡晓炼27日也在会上表示,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大型银行安全性优势凸显
有消息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采取限额保障的方式,上限为50万元。即万一银行倒闭,储户在每家银行的存款中,被保障的存款最多50万元,超过有可能得不到赔付,或按一定比例赔付。
为什么是50万?央行人士透露,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据数据测算,50万元的存款上限将覆盖98%的储户全额存款。这意味着,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或按一定比例赔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将结束银行刚性兑付的时代,而50万作为担保上限,符合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需求。
从这一点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对绝大多数储户没有任何影响。“银行既然不再绝对安全,储户肯定会更愿意选择国有大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一旦保障上限确定,储户在存款时也会尽可能分散在几个银行进行储蓄,以避免超出保障上限。”
“大型银行在吸引存款方面,又会或多或少占有优势了。”一名银行业人士说,相较于中小银行,大银行破产的可能性更小,尽管其利率并不一定能占有优势,但仍有利于吸引注重资金安全的高净值客户。孙立坚也表示,对银行来说,品牌的建立、金融服务的定位,将对其提出更高要求。
专家观点
存款保险制度需要合理设计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
存款保险能给储户信心保证,在防止银行挤兑和金融风险蔓延上作用显著。但另一方面也加剧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反而有可能加剧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在显性存款保险体制下,由于储户存款保险受到保护,储户不必根据银行资质来选择存款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保证了其存款的安全性,存款利率高低就成为储户选择银行的唯一标准。经营更冒险的银行自然愿意提供更高利率,能够吸收更多的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
道德风险表现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之中,以获取高额的回报。一旦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这些高风险行业容易演变为大量的不良贷款,进而导致金融体系陷入到危机之中。从国际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在防范银行危机上也并无显著地影响
因此,在制度设计上,需要通过合理的投保机构范围确定、设定适当的保险限额、合理融资来源设计和存款保险定价消除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可能利用现有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完成,由于国际上的存款保险机构都会用准备金配置高等级债券,短期有利于债券市场收益率进一步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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