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率6.05%-6.2% 华夏银行增盈增强型1401号理财产品 2月21号起售 |
时间:2014-02-21
| 南太湖理财 money.nantaihu.com |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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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盈增强型1401号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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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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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PR2级(稳健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风险分级为:PR1级(谨慎型)、PR2级(稳健型)、PR3级(平衡型)、PR4级(进取型)、PR5级(激进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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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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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1日-2014年2月26日(含)
(募集期最后一日17:30(含)后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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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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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7日,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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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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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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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到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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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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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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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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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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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华夏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客户风险偏好评估分级为CR1(谨慎型)、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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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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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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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所属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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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及债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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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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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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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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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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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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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认购起点金额为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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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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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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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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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该产品:
①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②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理财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移动银行等渠道进行公告或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客户。客户不接受调整的,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赎回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①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
②理财资金所投资的资金信托或其他相关金融产品提前终止;
③客户认购理财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
④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移动银行等渠道进行公告或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客户。
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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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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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请日(含)至认购确认日(不含),客户资金不计息。
认购确认日(含)至成立日(不含),客户资金按成立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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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续费及
理财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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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率为0.2%/年。产品到期,如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扣除销售手续费后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超过的部分为华夏银行收取的理财管理费;如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扣除销售手续费后低于或等于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华夏银行不收取理财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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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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