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定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8月12日下午16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交易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买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平台注册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上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标的物:
长兴雉城金陵中路237号(原长兴金陵中路支行)临街店面房,证载建筑面积116.63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41.25平方米,金融保险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起拍卖价: 221.74万元 保证金20万元(不计息)。
五、竞买人在本次拍卖公告规定的标的物展示期内,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拍卖标的物。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拍卖文件,并予以确认,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未告知的其他瑕疵,不承担和担保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
六、拍卖时间及方式:2022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2022年8月12日下午16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阿里拍卖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在竞买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七、参与本次竞买需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买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竞拍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能力的自然人以及相应经济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本次拍卖是经依法公告及展示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已见、未见、隐形的瑕疵风险。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瑕疵,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也不承担拍卖有关资料中所列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责任,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拍卖标的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房产证、土地证核定的面积为准。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实地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的状况,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内部可移动资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房屋质量的任何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因测绘调整引起的房地产面积差异,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格。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
4、标的的面积以产权证书上的记载为准,有权部门对拍品的丈量面积与产权证书上的记载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品的成交和成交价格,委托方和拍卖人不为此承担责任。
5、如有房屋结构与换发权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本次拍卖标的是否有企业注册、是否有规划拆迁等事项的,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了解有关情况,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与拍卖人不对上述事项予以承诺。
7、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款等费用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变更手续,委托人进行协助,如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延期或者无法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8、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拍卖成交后,标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动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由委托人承担。拍卖佣金、拍卖平台软件使用费、契税等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9、拍品由他人租用或占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买受人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或要求拍卖人、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10、标的物若有存在水、电、通信费、物业费等拖欠,由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在竞价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1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竞买人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实地察看拍卖标的及咨询拍品的相关资料。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表示已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竞买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经进行实地看样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了解,对标的物的现状已经完全清楚。
九、款项的支付与拍卖标的的交付
1、拍卖佣金的约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如不按期支付的,则直接从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剩余的拍卖保证金抵作部分成交款。
2、拍卖佣金的支付标准如下:
拍卖保证金的约定: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剩余保正金冲抵拍卖成交款。未成交的竞买人请按照阿里拍卖资产交易网络平台的规则申请退还拍卖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8月15日下午16时前到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国都商务大厦1309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资料(节假日除外)。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8月18日16时前付成交价50%, 2022年8月22日16时前付成交价100%,拍卖款账户(户名: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国都支行,账号:3935 7055 1856)。剩余拍卖成交款请勿线上支付。
5、淘宝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若系统成交价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买受人须按照最新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成交价1%的软件服务费,超出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软件服务费,具体以淘宝收费标准支付。
6、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项支付凭证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款并接到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通知后7个日内,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过户。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及拍卖人给予已配合,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成交款10日内完成房产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除不可抗力以外)。
7、在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成交款及其他税费且完成拍卖标的过户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竞买资产。
8、标的移交后至完成过户期间由本标的造成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责任
1、竞买后的竞买人视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买受人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竞买须知》要求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按照《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买受人不得以过户困难、资产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延迟付款、降低价款或撤销交易,否则按拍卖成交价的30%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
4、买受人应及时交接标的,并与委托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未主动办理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与委托人共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5、买受人违约,拍卖人或委托人涉及诉讼的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诉讼执行费、诉讼案件担保费、律师代理费、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引起的拍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费用约定由买受人承担(律师代理费:5万元,其它费用按实际支出支付给委托人或拍卖人)。
十一、特别声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由阿里拍卖平台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不构成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一旦作出竞买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
1、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拍卖公司负责。
2、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
竞买人签名:
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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